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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套房看清一个人!借名买房不可取!

来源:吉屋网   发布时间:2018-01-18 17:26:54

很多人可能都经历过朋友、亲戚要求借名买房这种问题,但是却不知其中凶险,一套房真的可以看清一个人!一定要坚决说不!

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,政府对房价进行了调控,限价限贷限购使得许多利用高杆杠炒房的*者望而却步,但是房子依旧是当前*保值的东西,很多人一有钱名列前茅时间想到的就是买房子,但是因为限购等种种原因,只能借名买房。

借名买房确实可以让自己在没有购房名额时能够买到房子,但是却需要承担风险,就算是*亲近的人,也可能突然倒打一耙,让你赔了房子又拿不回钱。

借名买房不可取!房价之下,亲情竟如此脆弱!

案例一:借弟弟名买房却要不回来了

哥哥王某打算买套房,但是自己已经拥有首套房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,弟弟小王的孩子正好要读书,希望能*在***内。哥弟俩商量后,口头约定以小王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,将房子放在小王的名下,而房子本身还是归王某,购房款也由王某自己承担。

后来王某想收回房子,原本满口答应帮忙过户的小王突然变了态度,坚持说房子就是自己买的,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也都写的是自己的名字,该套房产与哥哥没有一点关系。

数百万买来的房子却被弟弟说成是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,王某没有办法,只能将弟弟小王告上了法庭,兄弟俩因为房子对簿公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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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二:借父名买房过户起纠纷

林先生承租单位的一套公房在房改时,林先生表示这套公房谁购买就归谁。小林的两个哥哥和姐姐都无力购买,于是由小林出全款购得。因为当时只能由承租人购买,所以此房本下来后登记在林先生名下。而后,林先生老伴儿去世。2004年,林先生准备将房屋过户给小林,但该房屋仍不允许上市交易。于是林先生立下遗嘱:该房由小林个人继承。

2015年初,林先生过世,小林拿出公证遗嘱,希望哥哥姐姐办理过户。二哥提出异议,称属于林先生的份额由小林继承,但属于林先生老伴的份额,应由兄妹四人继承。

借名买房不可取!房价之下,亲情竟如此脆弱!

通常借名买房都是亲戚间,没有书面约定,在认定是否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时,借父母名义购买比借其他亲戚名义购买更困难。子女为父母出资买房通常被认为是赠予或者借款,不能因为子女给父母出资买房了,就简单的认定为借名买房。因此,在认定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否形成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时,通常要有书面协议,证明双方确有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,想认定借名买房比较困难。

借名买房不可取!房价之下,亲情竟如此脆弱!

借名购房一定要有书面协议,即便是*熟悉的人,否则到后来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,也很难认定房子的归属,借名买房固然可以,但是房子终究居住性质大于*性质,政府限购也就是希望能够让更多购房资金流到别处,刺激其他行业的发展,进而稳定房价,让其他刚需买得起房,房地产税也就要出台了,房子够住就行,也没必要非要借名买房,也能避免以后的麻烦事,您说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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